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予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可以提供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文书及申诉材料、相关证据、身份证明等到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接收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会及时审查材料,作出相应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当事人;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还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予立案理由。
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应当进行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专业解答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是否存在不应立案却予以立案的行为,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的全面法律监督。具体而言:1. 救济程序:刑事立案监督作为一种司法救济程序,并非刑事立案程序的法定监督环节。
专业解答检察院立案监督程序的法定时限是多久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并未设立针对检察院立案监督的具体时间限制。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工作通常指的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却未能立案调查,或被害人就此提起控告,那么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澄清不予立案的原因。同时,刑事立案监督也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立案环节是否符合法规原则进行的法律监督。
专业解答关于检察院立案监督的法律依据检察院对于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对依法应当进行侦查的案件,公安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是否已经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其次,倘若公安部门对于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并无管辖权,那么检察院将根据立案监督机制,及时地发现和纠正公安部门越权立案的违法行为;再次,当某种特定案件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立案门槛时,按理来说不应予以立案,然而公安部门却决定立案展开调查时,检察院也会通过立案监督机制对此类情况进行纠正。
专业解答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之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如若被检察机关发现存在违法行为,那么针对情节轻微的案件,相关检察人员会以口头形式向对方提出矫正建议;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需要经过本院检察长的批准,方可正式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
专业解答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罪立案监督,确保立案合法合规,维护诉讼公正。若发现立案不当,要求公安解释并可能自主侦查,保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并监督侦查行动,防止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确保整个司法过程公正透明。
律师解析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即可。 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律师解析 侵占罪法院不给立案的,当事人不可以去检察院申请监督。 具体原因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向法院提起自诉。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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