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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双方都带子女与组成家庭

ask****715 湖北-武汉 家事纠纷咨询 2017.08.19 15:27:01 1人阅读

在婚双方都带子女与组成家庭,可以在生一个共同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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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2017-08-19 16:2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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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二婚双方都有孩子还可以再生吗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也就是说没有生二胎的资格了。第二十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18-11-28 07:22:36 回复

前妻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按照自己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您好,关于双方都离婚再组织家庭会幸福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双方都离婚的,如果不在同一的,一般以先行立案的为准,另一方应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到庭参与审理。如果双方都在同一立案的,可以两案合并审理,在的审理过程当中,法官一般会先行调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性,继续维持双方的夫妻关系。但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确认双方以感情破裂的,会转为立案程序。会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一并判决。当然在审理中以及在诉讼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起草诉讼材料以及参与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 【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发〔〕60号)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文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将成形后的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死胎、死婴。如果孕妇患有乙肝、梅毒、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死胎、死婴有可能受到感染,为避免疾病的传播,请您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交由医疗机构集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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