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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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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藏孩子该怎么办?

周** 湖北-宜昌 离婚咨询 2017.08.19 12:45:23 702人阅读

你好律师,男方很想要孩子,在离婚诉讼期间藏孩子,不让我看,我还怎么办?他们这种行为如果我告他们?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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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会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影响。因为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依据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是现在孩子在哪一方,那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在离婚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就不用法院了,双方比比看谁更“强大”能抢回孩子就行了,这显然是不行的。但是有时候想得到孩子的父/母还是会潜意识地把孩子保留在自己身边,那样就觉得在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就有底气了。实际上又是怎样的呢?俗话说“存在即是合理的”,在这一问题上,如果从深层次分析,如果一方不是在离婚诉讼的那几天将孩子藏起来,而是“早有准备”,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前就将孩子留在自己身边,甚至不让对方知道下落,那么对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就又影响了。这种提前藏匿与开庭前后的藏匿是有区别的,因为提前“藏匿”就形成了近期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改由另一方抚养就破坏了孩子生活的稳定性,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藏匿”的一方在获得孩子抚养权纠纷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这样操作的优势是有限的,总的原则还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只有在双方的其他条件相差无几的情况下,这其中的作用才有可能发挥出来。

2017-08-19 12:5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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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诉讼期间藏孩子是不可以的。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无特殊情况法院不会剥夺。更何况诉讼期间,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判决,更不能不让见孩子。

2017-08-19 12:4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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