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2022-04-01 16:56:24 回复专业解答婚前个人财产通常不视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已拥有、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指定的一方财产、专用生活用具。婚姻期间的收入、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无明确归属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享。处置共同财产需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外)、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非共有财产包括: 1.婚前个人财产; 2.伤害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予明确归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生活物品; 5.其他应归个人的财产。双方可书面协议约定婚姻期间所得及原有财产归各自所有。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利润、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外)、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担保物毁损后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替代性物品;特定货物交易中已全额支付对价的货物;已交付但未完成产权证书的财产;所有权专属国家且禁止转让的财产;破产企业工会财产均不属于破产财产。其他特殊情况也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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