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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与债权转让的定义与区别是什么

曾** 河南-郑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8.17 18:44:07 11891人阅读

我最近看到代偿这个概念,想咨询一下律师法律上代偿与债权转让的具体概念和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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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权转让,只有通知债务人并表明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才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而代为清偿本身,应该就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因为代为清偿后的债权已经是一个新的债权了,这与债权转让不同,后者的债权仍是原来的债权,只是债权人发生了变化,不过,为避免对诉讼时效中断的争议,代偿人还是应该在代偿的同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017-08-17 18:5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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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模式及代为清偿模式的程序存在一定的不同,对于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也不同。债权转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该通知债务人,否则对于债务人不具有约束力,一般该通知应由债权人发出,而代为清偿虽然未有法律规定通知债务人,但从逻辑上说,第三人也应该通知债务人,第三人未通知的,该清偿对于债务人来说,也不具有约束力。两个都是未通知对债务人不具有约束力,该不具有约束力的风险人也都是第三人,因此,第三人应做好通知或通知的安排,同时,不论是债权转让模式还是代为清偿模式,第三人都应做好债权债务的确定工作,防止代为清偿的债权实际已经全部或者部分清偿,以及转让的债权存在附条件或者债权数额有问题
以上是对代偿与债权转让的解释

2017-08-17 18:4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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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生效时间不同,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也不同。
1.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2.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2020-09-22 09:4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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