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以及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费分成和上解比例的规定,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
下列情形均属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行为:
(1)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解的工会经费后,未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和期限上解工会经费的。
(2)擅自改变全国总工会或省级工会的规定,降低上解工会经费比例,减少上解经费的。
(3)收到本单位行政拨交的或下级工会上解的工会经费后,采取不入账,少入账或另设一套账等手段,弄虚作假,隐瞒实际收入,减少上解工会经费的。
(4)擅自将应上解的工会经费挪用于本级工会或补助下级工会的基本建设,或挪用于所办企事业的投资或其他用途,少上解、不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的。
(5)非全日制用工工会经费计税依据同意所属工会少上解或不上解工会经费,影响上级工会经费分成收入的。
(6)以其他手段或借口少上解或不上解工会经费的。
营改增后,代理记账业务增值税税率是6%。持续12个月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做法,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限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做法,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限定。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限定的除外。
8.商务辅助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公司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公司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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