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国家未成年子女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一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至18周岁),此两种人虽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不具备意思表达能力,换句话说,就是这两种人有资格没能力,虽然以主体参加诉讼了,但意思是法定代理人的,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绕这么个弯子呢,就应当直来直去的,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提起抚养费诉讼。
2.与未成年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不仅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起居,还要支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费,对于子女需要多少费用、多少费用能达到基本生活标准,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最清楚的。虽然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但是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支出都是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支出的,因此,如果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支付抚养费数额较低,受损主体应当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既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抚养费有直接利害关系,那么就应当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明知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故意为之,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有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可立案的规定,但对于一般主体的,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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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你介绍监护权变更的有关知识,未成年子女和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需要在监护人的陪伴下生活,那么监护权变更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监护权变更协议怎么写,以及监护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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