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主张以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美容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017-10-28 08:46:33 回复
你说的应该叫被扶养人生活费。母亲的可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会支持。
2020-12-07 23:40:39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