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婶婶今年快70岁了,因为跟邻居起冲突,一时过失将对方砍伤了,根据她年纪大主关没恶意,是否可以启动量刑从轻的程序?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
一、应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来决定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三、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可以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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