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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离婚了,之前协议说离婚后就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一直没过户,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确定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的话你前夫的确没有权利承诺过户给孩子。但若是你前夫的名字的话则可以,其父母无权阻拦。若房产证是前夫的名字,你拒绝办理过户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可以首先采取彼此加强沟通、口头提醒,双方商谈等方式恰当处理。如果商谈无果,或者一方拒不执行协议,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向原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如果因拒不执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婚姻法》参考条款】【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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