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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六十岁,有帕金森,老年痴呆和抑郁

ask****236 北京-东城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17.07.31 09:47:39 14564人阅读

您好,我六十岁,有帕金森,老年痴呆和抑郁,对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讼离婚,且要分割唯一公房,请问我的病法院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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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2224条

依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该准许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该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该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17-07-31 14:35:2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不会判决离婚

2017-07-31 09:54:43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需要根据案情及提供的证据等综合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2017-07-31 09:51:00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4046条

能判

2017-07-31 09:49:36 回复

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因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其所立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老年痴呆症患者所立遗嘱有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其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具体说,就是其病症是否已影响到其辨认和控制的能力。  根据《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那么,老人痴呆症患者是不是属于这两类人?这要视乎其自身的病情而定,如果其病情已达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不能正确进行意思表示的,则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其所立遗嘱应属无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响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则其所立遗嘱仍然有效。当然,其病症是否影响其行为能力,要有医学鉴定。

需要。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直接导致另一个人得了抑郁症,那么这个人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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