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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代理,涉及金额一万元左右,会被判刑吗?

ask****929 北京-东城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29 22:00:57 15941人阅读

网络赌博代理,涉及金额一万元左右,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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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680条

取保候审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意味着免于处罚。刑事公诉案件,如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处罚的,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涉嫌刑事犯罪,因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由律师在查阅相关案卷及会见嫌疑人后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就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其可能面临的刑罚,能否取保候审及其他情况作出一个详细的分析。如需帮助,可来电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与我联系,以便为您解决问题。

2017-07-31 00:57:0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涉嫌赌博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7-07-30 06:59:32 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2、此外,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司法解释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赌博罪。所以你应该是涉嫌开设赌场罪3,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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