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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足家庭是怎样的呢?

邓** 浙江-衢州 宅基地咨询 2017.07.27 10:09:56 153人阅读

你好,我是湖北的,最近老家正要分地,我想咨询下湖北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足家庭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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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兴建、改建房屋宅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在上述限额内,根据本地人均耕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住宅占地标准。城镇居民建住宅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2017-07-27 10:1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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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城镇和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地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统一规划建设村民住宅,不再批准宅基地。村民在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以上是对湖北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足家庭问题的回答,请采纳。

2017-07-27 10:1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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