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鄂州法律咨询 > 鄂州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首封法院冻结股权未办理工商冻结手续的,其效力及冻结顺位应如何确定

首封法院冻结股权未办理工商冻结手续的,其效力及冻结顺位应如何确定

三*** 湖北-鄂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1.10.13 08:12:47 444人阅读

首封法院冻结股权未办理工商冻结手续的,其效力及冻结顺位应如何确定

其他人都在看:
鄂州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鄂州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查封、冻结股权,遵循登记及公示生效原则,即行使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但已进入其他法院执行程序的债权对查封财产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优先权(该债权以下简称优先债权),自首先查封之日起已超过60日,且首先查封法院尚未就该查封财产发布拍卖公告或者进入变卖程序的,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可以要求将该查封财产移送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2021-10-13 08:14:4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