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基本制度原则上是实行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省级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三)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专业解答为了能够通过税收更好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对于国家税收工作的整体监管机制都是在不断的进行着升级和改革的,合理的税制是需要通过税务部门具体践行的。因此针对地税局当然也适用于行政复议进行监督,下面小编要给大家普及的知识就是地税局的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专业解答日常生活当中,税务行为是我们比较常见的行为,因为对于公民来说,他们的工资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如果对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那么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就是因为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才导致现在市场当中的竞争不公平,产业配套不太完善等这些情形得到了很好的监管,虽然国家也有着一系列的监管制度针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工作的,但是不尊重或者直接就是违反国家税收法的话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所以下面小编要介绍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我国对于税务部门的体制改革是具有深远的意义的,现在已经有部分省市陆续的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的税务部门挂牌成立了,这样一来,人们会比较担心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肯定最近生活当中有很多的民众都是比较关注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专业解答1、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二,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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