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相关规定,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2000元-5000元,3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其具体的判刑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安徽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起点或者有“其他特点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至十二年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数额每增加二万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