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购入一房,今年卖出时发现房子里有上上任业主的户口,因无法迁出造成对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并损失了违约金。现根据与前任业主的购房合同约定条款,能否告前任违约。因之前没有发现户口问题,今年才发现,是否在诉讼时效内?
如果没按照合同履行,起诉维权要求承担责任。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2019-04-25 22:23:4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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