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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公款呢,哪些范围不构成挪用公款

青海-海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16 11:58:57 2030人阅读

最近几个朋友一起组织的公司,想具体了解一下公款的定义,怎样使用才可以不构成挪用公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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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及处罚方法是:
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17-07-16 12:07:57 回复

1.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款项等,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七种特定款物。公款为国家所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私自挪用公款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证是相关的机构和部门为相关的使用权人颁发的有效凭证,土地使用权证直接会影响到你是否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依靠其土地获得合法的收入等等。 征收土地农民承包地的面积一般界定两种办法,一是按土地承包合同面积征收二是测量后按实际面积征收,土地征收后发给相应土地补偿。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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