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近亲结婚无效怎么 准备以下材料: 1,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四类。其中,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是指如果男女之间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直系血亲,指的是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与自己出自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不论是不是同辈分,包括兄弟姐妹,不论是不是同父同母;堂兄弟姐妹;姨、姑、舅表兄弟姐妹。 近亲结婚无效可以吗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上述情况为第十七条 (三)种,可以向申请。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我国对于近亲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的处理时,同居生活期间当事人所得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期间的所得财产不适用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享有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的债务。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对于近亲结婚为无效婚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双方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如表兄妹关系,结婚多年且生有子女的,应该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按照我国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则,1980年现行《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的,应该适用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1950年《婚姻法》其中第五条规定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问题从习惯,并不是当然无效。
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国现行《婚姻法》实施前,有近亲关系如表兄妹结婚的,婚姻并不当然无效。一方或双方申请婚姻无效的,不予受理,双方只能通过离婚解除婚姻。
198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生效后,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而结婚的,无论是否生有子女,一律无效。一方申请宣告婚姻的,人民法院应予宣告婚姻无效,并同时就财产、未成年子女问题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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