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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海南-省直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7.03 16:24:59 1040人阅读

前段时间我一个同事因为虚开发票被起诉了,我想了解一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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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2017-07-03 16:3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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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量刑标准如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2017-07-03 16:2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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