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朋友多年前寓意外国人结婚,最近因为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想请问涉外婚姻财产如何分割,所属权怎样规定
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所以,本案中,女方与男方在婚后所得的各自收入,不管以什么形式获得,均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应当均等分割。 而对于婚姻登记后,男方购置的一处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此房产的购买资金是男方用其婚前个人积蓄购买,涉外婚姻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这套房产的取得是用男方婚前个人存款转化而来,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