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东城区法律咨询 > 东城区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诉讼时效是从借款合同上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上诉时开始

诉讼时效是从借款合同上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上诉时开始

ask****207 北京-东城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17.06.28 22:36:39 9064人阅读

诉讼时效是从借款合同上的时间开始算还是从上诉时开始算

其他人都在看:
东城区律师 其他律师 东城区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738条

从还款期限开始算,中间有催要的话,每次催要都重新开始算。

2017-06-29 10:42:1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借贷双方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计算。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0-12-15 00:28:09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

2017-06-29 17:04:1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从还款期限开始算,中间有催要的话,每次催要都重新开始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期间为2年,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在分期偿还的借款,则每一笔有明确履行期限的还款在到期之日即单独起算该笔借款的诉讼时效。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皆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2019-04-01 19:26:4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929条

要看你是写的借条还是欠条

2017-06-29 09:10:4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805条

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2017-06-29 08:29:1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到计算

2017-06-29 06:39:03 回复
查看其他2位律师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对于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应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能够行使请求权”,这不是主观的标准,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不知道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也就不能够行使请求权。但权利人也可能由于自己的过错没有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因此,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5)请求他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1、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其他阻碍(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如万丈高楼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诉讼时效的案件纠纷,不弄清楚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本无法展开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问题才能顺利解决。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对此,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剖析:第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始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请求人民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第二,“权利被侵害”。所谓“权利”,正如前面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所界定的,专指请求权,而且主要是指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一般认为是物权的效力,有物权必有物上请求权,二者密切联系,须臾不可分,所以在民事审判中,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至于人身权方面,除了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请求权诸如身体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以外,一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侵害”是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损害”。这些“权利被侵害”主要是指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没有得到完全及时地履行,或者人身受到损害而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民事案件形态各异,千差万别,很难一言概括详尽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具体到各案,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也就不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欠条诉讼时效从次日开始吗

    专业解答别急,诉讼时效这个事儿,是从你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了损失,而且找到了责任人那天开始算滴。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不是从第二天才开始算起的,反倒是从你发现或应该发现自己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起。假如欠条上标明了还钱日的话,那诉讼时效就是从还钱日后的第二天才开始倒数。当然,如果你是在欠条上标明的还钱日过后才发现或应该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那就得从你真正发现或应该发现那天开始算起。

    2024.10.28 1840阅读
  •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借款日开始吗

    专业解答欠条的诉讼时效其实不是一开始就开始算的。它是从你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也知道是哪个家伙没有按时还钱的那一天才开始算起的。所以说,如果你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没还钱的家伙,就算他写了欠条给你,那也不算数,因为这时候诉讼时效并没有开始。只有当你收到催债通知或者别的什么方式告诉你这个家伙没还钱,这时候诉讼时效才会开始计算。

    2024.10.28 1041阅读
  • 欠条诉讼期从什么时间开始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故其在第一百八十八条中明确指出:诉讼时效应具体设定为三年之期,并且应该从权利人实际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已经遭受伤害以及负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当日起进行计算。因此,若欠条已明确标注债务的偿还时限,则诉讼时效应自该期限届满之时起正式启动;然而如若欠条并未详细列出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自债权方请求债务方立即履行双方约定权益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这一刻起开始计时。

    2024.10.26 1533阅读
  • 挪用公款追诉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专业解答关于挪用公款的追诉时限的起算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挪用公款行为的法律追诉期限,应自相关行为实际结束之时开始计算。若此类违法行为持续或反复出现,则其法律追诉期限将自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际完成或犯罪事实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2024.10.17 1325阅读
  • 刑事追诉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时效通常从犯罪之日起算,但如果犯罪持续或分阶段进行,则从犯罪终了之日起算。如果立案侦查或受理后,嫌疑人逃避,那么时效不受限制。被害人在时效内控告,如果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也不受时效的约束,这确保了正义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无法实现。

    2024.10.12 182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