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一般由女方抚养,子女两周岁以上的,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均可,由法官自由裁量子女随哪方更有利于生活。因此,男方若想争取抚养权,最好在子女两周岁以上再提起离婚诉讼。另外,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长短也是法官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考量范围。因此,男方通过举证,如子女日常开销证据等来证明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 【法律依据】 《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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