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符合不用交钱,领养要求如下;收养福利院小孩的流程:
1.夫妻两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两方提议书面申请。
3.夫妻两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孩子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本领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寓居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娃儿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两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有收养娃儿的,应共有到收养登记机关解决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解决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符合领养要求的家庭都能够领养。不用交钱。如果自身符合,直接到福利院提议申请就行。
2018事实收养的程序
一、申请
1、符合《收养法》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2、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到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申请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单位证明。
(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6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片2张和收养人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以上第(1)(3)(4)(5)项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送养人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审查: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
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四、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收养法》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于到福利院领养孤儿,要多少手续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对于领养孤儿没有费用的要求,因此,领养孤儿只要符合了法定条件就可以了,不需要额外缴费。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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