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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

喻* 西藏-日喀则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31 02:03:39 430人阅读

怎样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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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遗嘱继承需要明示,且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否则会被认为放弃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休的收费价格.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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