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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债权转让的

蒋*** 江苏-南京 债务纠纷咨询 2021.05.28 09:42:52 459人阅读

债权人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债权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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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转让有哪些: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2021-05-28 09:44:52 回复

债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因此,你们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际上该法条规定已经被合同法所规定改变。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实际上是债权人只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就可以了,只要不违反上面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等规定外。至于债务人,是不能干涉的。而债务人要变更、转让债务,则必须按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以下情形债权合同不能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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