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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24小时,立案后还是不立案

李** 浙江-杭州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27 15:12:31 344人阅读

恶意透支24小时,立案后还是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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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规定指出,“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还明确,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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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7 15:1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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