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具体情况是如何,一般伤情稳定就可以做伤残鉴定了,因工受伤是可以认定工伤,索要赔偿的。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你的伤势程度来判断。并且工伤案件的处理流程是第一步先进行工伤认定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后伤势现在怎样,因为工伤案件的赔偿很大一部分是和伤残等级所挂钩,所以建议你先把详细的医疗材料发给我看看,我们可以帮你计算出一整套详细的赔偿清单及金额,不管之后你是打算和老板协商处理,还是委托专业律师维护权益,都是用的着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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