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吴忠法律咨询 > 吴忠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越狱案件的具体内容

越狱案件的具体内容

赵** 宁夏-吴忠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23 08:05:18 345人阅读

越狱案件的具体内容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吴忠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吴忠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江苏量刑建议的具体内容: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梭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主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到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021-05-23 08:06:18 回复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监狱、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记者从耶路撒冷驾车沿4号高速公路行进,不久就到达了位于以色列中西部的哈达里姆监狱。监狱合作协议监狱由十几座黄色或白色的楼房组成,紧邻车流滚滚的高速公路,四周是碧绿的农田,不远处就有繁华喧嚣的城镇。狱墙只有两三米高,如果不是墙外一道道密密麻麻的铁丝网,人们也许会把它当作一群普通的民居或办公楼。
两名身穿蓝色制服的年轻狱警拦住了记者,得知我们的身份后,其中一个警告说:“不许拍照、摄像,不然,警察会把你送进去!”他指的是监狱。小伙子似乎还是拿捏不准,又转身到传达室请示了上司,之后冲我们挥挥手说:“正因为你们是记者,所以必须离开这里。”
返身上车后,记者悄悄拿出相机,对着监狱的岗楼和铁丝网快速按下快门,然后飞速驶上高速公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