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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套房如何认定?

刘** 江西-景德镇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5.22 15:04:38 431人阅读

南京首套房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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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1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根据你的来信情况,如果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根据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21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具体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

2021-05-22 15: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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