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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拘留37天,是什么意思?

殷** 云南-丽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5.21 09:21:29 483人阅读

我被拘留37天,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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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象是一人一案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七日,七日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如果是多人涉嫌作案,或者流窜作案的,则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三十日期满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或者是刑拘释放)在刑事拘留过程中遇到提前释放或者转为取保候审也是很常见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并且有些省份属于边远地区也可以延长拘留天数。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如果 37天了还没有放人,就意味着已经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2021-05-21 09:22:29 回复

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的,等37天是在等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结果,而并不是最终判决结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公安机关可以刑拘30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会做记录,但是不是案底,案底是触犯了刑法,进行刑事拘留的时候才会永久保留的。
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书面的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是永久存档的公安内部的网上审批数据会被保存在至少市一级的数据库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工作没有太多影响,但对于参军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环节会被淘汰的。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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