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故意用高价药代替本来合适但廉价的药,导致其他并发症,事后医院虽然主动赔偿,但我觉得太少了,请问法院解决还是调解解决比较好?请问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而且需要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能由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2017-06-04 11:12:12 回复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有哪些?主要有自愿、效率高而花钱少、没有强制执行力。
2017-06-04 11:06:1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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