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以8级残疾为基础,再加上1%,也就是说,按31%计量残疾赔偿金。安徽省是这样限定的,其他省市大多也是这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纷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受害人构成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的,在最高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赔偿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增加相应的赔偿附加指数。附加指数从一级至十级分别确定为10%,9%,8%,,1%,但附加指数之和不超出10%,赔偿指数总和不超出100%。
2020-12-14 20:37:18 回复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本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25个月工资(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如需帮助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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