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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与前配偶育有一女,难产丧偶

ask****398 江西-赣州 结婚咨询 2017.05.12 22:30:15 122人阅读

男人与前配偶育有一女,难产丧偶。女孩交给男人哥哥抚养,哥让其帮忙上户口在弟名下,弟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法院判其强生并起诉交社会抚养费3万多。请问这处罚究竟是以什么原因罚的?哥哥理因承担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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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2017-08-15 11:4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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