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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什么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杨** 贵州-黔南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02 23:14:20 419人阅读

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什么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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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收集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2021-04-02 23:1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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