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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遭到刑事查封,怎样办理
夫妻共同财产中难以确认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份额为了防止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然而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时才会作出共有财产分割协议或提起析产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几乎不会作出财产权属约定,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处于交织状态,往往难以确认个人财产份额;且纵观司法实例,很少出现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案例,因此司法实践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存在困难。
专业解答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时所采用的措施,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时,可以采取该措施,在其作出裁决之后,会将财产送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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