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人地里盖了房子,官司打赢的,对方总是占用我的房子,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人说,法院虽然判了,没有执行?
[律师回复]派出所的说法是对的,民事判决生效不等于自动执行,对方占着房子不搬,必须由你主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合法把人清出去。
你现在要做的核心是:拿着生效判决书,尽快去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事项写清楚:强制被执行人腾退房屋、交付房屋给你。
法院受理后,会先给对方发执行通知,限期搬离;到期不搬,法院会发腾退公告,再组织强制清场,全程有法警、见证人在场,把对方东西清点搬走、交付房屋给你。
你别自己撬锁、换锁、扔东西,那样容易引发冲突甚至违法,反而被动。派出所只管治安、刑事,民事执行的事确实归法院管,你现在的正确路径就是走法院强制执行。还有不懂的,需要解答的。请联系袁红军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