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林芝法律咨询 > 林芝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曾* 西藏-林芝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31 21:14:58 489人阅读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林芝律师 行政类律师 林芝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最高人民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
2.人民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
符合上述情况的,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2021-03-31 21:15:58 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2.人民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符合上述情况的,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最高人民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2、人民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可以不中止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恶意诉讼的情形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虚假诉讼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诉讼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仍故意提起诉讼,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诉讼请求缺乏真实性和合法性,通常是虚构的事实或伪造的证据。3.诉讼过程存在欺诈行为,如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4.虚假诉讼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被判处败诉、承担高额赔偿责任等。因此,对于虚假诉讼行为,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虚假诉讼的受害者。

    2024.10.25 1496阅读
  • 刑事追诉时效的中止情形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时效通常不存在中止,不过存在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中断意味着在追诉期内,行为人再次犯罪,那么原来的追诉期限会从新犯罪日开始重新计算。延长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案件立案侦查或审判后,行为人逃避侦查审判,那么刑事责任就不受原追诉期限的限制了;二是被害人提出控告,但没有得到立案处理,追诉期限也不受限制。

    2024.10.24 1248阅读
  • 强制猥亵罪的中止情形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涉及强制猥亵罪之中止的主要情况有哪些强制猥亵罪领域确实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强制猥亵罪中的犯罪中止,其定义为罪犯主动停止进行犯罪或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成功避免犯罪后果的最终实现。其次,此类犯罪中止的事件可能发生在蓄谋实施强奸行为的准备阶段,亦或是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实际侵害的过程之中。

    2024.10.21 1360阅读
  • 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只有当夫妻因为家务事而经常吵架,严重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被视为离婚并要求赔偿的条件之一。比如一些小纠纷,还没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就不能成为要求赔偿的合理依据。同样,因为一方在职业发展上没达到预期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也不属于可申请赔偿的范围。

    2024.10.12 1765阅读
  •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如果债务人自愿重新确认债务,比如重写契约或签署还款协议,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债权人可以通过催告信、面谈、电话等方式来催促债务人还款。无论是债务人主动承担责任,还是债权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要求,都可以被视为双方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和协商,这样就会暂停原来的时效计算。

    2024.10.06 175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