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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不开庭可以吗

李* 江苏-宿迁 办案流程咨询 2021.03.31 21:11:34 3351人阅读

再审案件不开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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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的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2021-03-31 21:12: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审发回重审的庭审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将案件发回重审的,重审的流程按一审的程序进行审理:
1、受理重审案件,但负责审判的审判人员不得是原审判的人员,要另外重新组织合议庭。
2、对重审的案件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解决的,就会开庭审理。
3、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4、开庭审理案件,会有法庭调查、提交证据、双方进行辩论、向案件当事人发问等的程序。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再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如果仅仅只是再审审查案件,就可以听证,不叫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人民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第三百八十六条人民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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