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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王* 广东-河源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3.31 00:18:28 401人阅读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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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一般规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才会导致无效,而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强制性规范的,一般不会导致合同无效。该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出借一方或者借款方当事人变相经营金融业务,从而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无效,如: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2021-03-31 00:19:28 回复

对于什么情形下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对的具体授权;
(四)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也不得由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

您好,关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招标内容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一经查出违反《强制性条文》,不管是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责任。这就如同交通规则一样,由于其是法律,只要违反,不管是否肇事都必须处罚。强制性条文就具有类似的法律性质。  
其次,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力度远大于一般的违反强制性标准。对设计而言,罚款起价10万元,最多可达30万元;如造成严重损失的,还要降低甚至吊销资质并依法赔偿。因为这已不是一般的错误,而认为是触犯法律了。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六十一条
第三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由上级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程序守法是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是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都合法,如果程序违法,即使实体结果是对的,该行政行为仍然是违法的。行政强制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包括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有当事人在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等。如果在实施行政强制时违反了这些法定程序,则属于违法行政强制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行政强制法
第四章也明确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等。如果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违反了上述的法定程序,即属于违法行政强制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上级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国家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虽同属于行政责任,但二者是不同的:

一,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不适用于社会上一般的公民;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所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都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但行政处分适用的是一般的违法失职行为,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违反某种特定的、设定有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实施行政处分的机关必须是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的组织。

四,执行不同。行政处分只能由国家机关和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执行;而行政处罚则既可由执行,也可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救济的渠道不同。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该的上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就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的救济渠道为复核和申诉:当事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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