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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避免找不到对方?

王* 广东-清远 离婚咨询 2021.03.29 10:17:33 374人阅读

涉外婚姻,如何避免找不到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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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方当事人向立案离婚;
    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由方当事人或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由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2021-03-29 10:1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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