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工程安全事故纠纷法律咨询 >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怎么处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怎么处

刘** 江西-抚州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咨询 2021.03.29 05:25:41 316人阅读

什么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怎么处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抚州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违章作业;
(2)违章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3)违章作业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二者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本罪的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科技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出自过失,包括两种形式,即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重大事故责任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二者均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行为人均有违章行为,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是违章行为是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2、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区别开来。本罪与后三种犯罪都是过失犯罪,客观上都因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其主要区别为:
(1)主体不同。根据《刑法修正案(六)》,本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没有限定;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为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内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的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危险物品肇事罪则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则是在建筑、设计、施工、工程监管活动中,违反国家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标准。

2021-03-29 05:27: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