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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示是有效的但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曹** 天津-南开区 公证咨询 2021.03.28 18:14:55 351人阅读

公证处公示是有效的但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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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则该公证是有效的。但并不是公证了,房屋所有权(物权)就当然的转移。要转移房屋所有权、合法的,大体分析一下:1、首先看一下什么是公证,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3,甲或乙还是可能违反合同约定的(即违约),认为合同是真实,说明一下公证和物权转让。并不能保证甲或乙必须按合同履行。2由于不知道具体对什么事项进行公证。举个例子,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和乙商量去公证。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也就是说,尽管有公证书。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出具了公证书。该公证书仅证明甲乙之间有这么一份合同,动产是交付(通俗的说就是把东西交给了对方),这份合同内容上是合法的、以私人买卖房屋为例、再看一下物权转让。物权的转让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不动产是登记。比如,买房子,从在房管局登记时起,所有权(物权)才转让。公证是由公证机构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明的活动。其发生在民事争议之前。公证处经审查合同等材料

2021-03-28 18:15: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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