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汤某系亲戚关系。被告汤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于1月17日向原告刘某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条,又于2月3日向原告刘某某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且书面约定两个月还清。但被告汤某某至今尚未归还借款,故原告刘某某向,要求被告清偿借款65000元及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
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于1月17日和2月3日两次向原告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借给被告65000元,履行了借条约定的义务,被告理应履行还款的义务。被告于1月17出具的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故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的义务,2月3日出具的借条约定两个月还清,两个月后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被告至今未能偿还,故被告应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被告汤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某借款65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其中本金15000元自10月2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本金50000元自4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相应利息。
分歧
对于本案中1月17日的借款15000元的逾期利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有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笔借款因为没有约定利息,亦没有约定还款期间,故应当驳回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笔借款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评析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专业解答关于借钱打官司利息怎么算这个问题,主要还是得看咱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你们当时的约定。要是你们之前已经白纸黑字签了约定好利息的协议并且也没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基本上就按照那个约定来算了。但是如果你们之前没说清楚或者压根儿就没约定过利息这事儿,那法院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了。比如说,如果是个人跟个人之间借钱,你们又没约定利息的话,那就当作没有利息好了。
专业解答别急,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再结合实际情况来算。如果违约金跟实际损失差太多的话,法庭或者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的。
专业解答这时候,咱们可能还得走上打官司或者仲裁这条路,然后让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决这个滞纳利息究竟该是多少。总的来说,借款合同里的滞纳利息到底该怎么算,还是得看合同上是咋写的,要是合同上没写明白或者干脆就没这回事,那咱们就只能看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决定了。
专业解答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假如某个民事行为比如借钱这个行为最后被判定是无效的,或者被撤销了,甚至是确定肯定不会生效,那这个时候,这个行为人从这个行为里得到的东西,比如说钱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如果是做错事情的那个人,他就得赔给别人因为这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有错,那就按照各自应负的责任来分摊责任。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借款合同纠纷方面的议题上,关于利息如何进行计算的问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明文规范。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支付利息有明确的条款约定,那么应当严格依循合同约定予以执行。
律师解析 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利息计算期限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以送货单形式起诉的,能够证明双方交易习惯的,依交易习惯。 2、以欠条的形式起诉的,若欠条上写明付款日期的,按照写明的日期第二日起开始计算;没有写明的,则随时都可以主张付款,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清偿欠款时开始计算。
律师解析 卖方拖欠货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1、按照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的约定计算,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3、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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