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有可能坐牢的欺诈与它相比有什么区别呢通常来说,民事欺诈主观上是为了促成交易,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合同诈骗则主观上想占有对方财产,实际并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比如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属于赃款赃物,应当没收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坐牢,其实也就是被告人经判决之后,在或者是服刑,在我们的概念当中就是承担有期徒刑的一种责任,就简称是服刑。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需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检察院审查阶段,若检察院不予,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就不用坐牢。自诉案件,若自诉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被告人没有被判决有罪,自然也不用坐牢 我们这里重点讨论,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案件中不用坐牢的情形。经过开庭审理,若最终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坐牢;若最终判决是单处罚金,不用坐牢;若最终判处被告人缓刑,只要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且不重新犯罪,被告人也不用坐牢。针对犯罪所犯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定罪但免除处罚,这种情况也不用坐牢。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十条 对于不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有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但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一般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第 一、所犯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 二、无从重量刑要素的; 第 三、犯罪行为产生的损失已经挽回,或者积极有效抢救被害人员和受损失的物资的; 第 四、认罪态度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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