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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警察局说是轻微伤,我该怎麽办?

马** 河南-洛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27 14:41:35 332人阅读

被人打了,警察局说是轻微伤,我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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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拘留15天。殴打他人致使轻微伤害的行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数人无故殴打另一方的一人或数人,造成轻微伤害,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健康,侮辱他人人格,而且妨害社会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3-27 14:4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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