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肇庆法律咨询 > 肇庆结婚法律咨询 > 广西梧州藤县农村户口生育费标准?

广西梧州藤县农村户口生育费标准?

王** 广东-肇庆 结婚咨询 2021.03.27 09:40:43 328人阅读

广西梧州藤县农村户口生育费标准?

其他人都在看:
肇庆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肇庆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后怀孕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县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二分之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按照县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第二个子女。

2021-03-27 09:42:4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2024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征地补偿标准

    专业解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藤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47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7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43元/亩到16174元/亩之间。塘步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392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972元/亩。

    2024.07.01 6806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