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原因?
就是说不停止执行是原则,停止执行是例外,即有下列法条规定的例外情形时,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两种规定指出无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原先的行政行为不会停止,必须先遵照执行,然后再申请复议或诉讼。
不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提出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才可以要求停止行政执行:被追责方认为有必要停止的;原诉人以及厉害关系人要求停止的;法院认为该行政执行有损原诉人经济利益的并且对损失难以弥补的以及有损国家利益以及形象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如果被告或原诉人对停止或不停止行政执行的,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专业解答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一般不暂停原行政行为。但特殊情况例外:被申请人可申请暂停特定行为;复议机关有权基于需要决定部分或全部暂停;申请人书面合理申请可能导致暂停;如法律法规有明确停止执行条款,行政行为会暂时中止。
专业解答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意外,或者是权利人完全没有民事行为,也没有可以为其代理的人。不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不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不是一回事,中止后法院不进行受理。
律师解析 在此温馨提示您,在进行行政复议程序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暂停执行原有的行政行为或行政决定。 然而,以下四种特殊情况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将会导致原行政行为或行政决定的暂时停止实施: 1.被申请人有充分理由提出申请要求停止执行某项行政行为; 2.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同样有权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局部或者全部暂时停止执行的决定; 3.如果申请人在得到法律认可的前提下,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且后者也相信该请求具有合理性,那么也可以考虑暂时停止执行有关的行政行为。 4.此外,倘若现行立法规定出现明确的停止执行条款,相关行政行为也会因此而接受临时性的暂停。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