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追回钱财
1、如果公司真的破产了,公司必须向申请破产。会指定破产人进行破产管理、资产清算等。债权人可以向指定破产人申报还款。
2、如果公司没有申请破产,但是老板、企业法人跑了,债权人可以在工商部门查询注册信息。如果注册资本造假,可以把其他股东追加为连带被告,要求债务偿还。
3、如果公司老板、企业其中一个股东把企业悄悄注销后人跑了,没通知债权人,可以把清算人列为被告。清算人,是指公司的其他股东。
4、公司突然消失,网上的注册信息没注销,通过公告,可以执行追加清算人。
5、有一些皮包公司,有的非法、非法集资,找够钱就跑路,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马上报警。
专业解答按照咱们国家的《企业破产法》第34条的规定,破产管理人们就有权把那些因为按照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做的事情而得到的债务人的财产给要回来。就是说要是债务人在申请破产之前的一年里面做了上面说的那几件事的话,管理人们就能要求撤销这个行为,然后再把他们从那个行为里拿到手的债务人的财产给拿回去。
专业解答你得知道,按照我们国家的《企业破产法》,113条说的明白着,就是当咱们的公司破产了以后先得把那些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上,然后再按顺序来还债,包括员工的工资,还有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抚恤费用等等这些,当然也不能忘了交过的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的破产债权。要是破产财产不够还这一堆的话,那就得按比例来了。所以说,就算公司倒闭了,咱们还是可以去要债的,但是要债的范围和顺序都得受这个法律条款的限制。
专业解答在法定意义上的“破产重整”期内,所有债权人均有权继续实施对债务人欠款的追索行为。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重整期间”从人民法院正式作出裁决宣布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直至重整程序最终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经营业务均将交由专门的管理人进行全面监管与管理,除非债务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方可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专业解答没错,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来办事儿。第一步,破产的时候,得先给破产费用和大家一起分担的债务还债。就像你买东西付钱一样,破产费用得先倒数。接下来就是还债的顺序,是有讲究的:1.得先把破产老板欠的员工工资,还有各种跟工作有关的花销,比如养老金、医保费,还有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都还上。2.然后再还上破产公司应该交的社保费和欠下的税款。3.最后看破产财产还有多的话,才能还给别人。
专业解答要是债主觉得对方故意把财产给偷偷摸摸地转走,就是以很明显太便宜了的价格把东西卖了出去或者是收了人家一堆不知名目的财产,又或者是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了什么的,这都直接影响到我们这些债权人追回自己的欠款。而且只要那个债务人和别人有关的人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话,那我们债权人就能找法院来阻止他们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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