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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拆迁有什么手续

罗* 山东-聊城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3.26 17:46:12 347人阅读

广东农村拆迁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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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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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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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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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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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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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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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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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2021-03-26 17:47:1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13、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14、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15、工程决算;16、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17、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决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中止裁决的因素消除后,恢复裁决。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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